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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镇江市京口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南

2023-06-03 15:3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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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镇江市京口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南

一、招生原则

1.坚持区级统筹、以园为主的原则

2.坚持依法招生、免试入园的原则

3.坚持公开透明、平等对待的原则

二、招生对象

小班: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

有条件的可适当接收少量中、大班插班生

托班:35个月~30个月(出生于2019年9月1日~2020年2月29日)的适龄儿童

有条件的可招收30个月以下的儿童

三、招生时间安排

6月10日前,各幼儿园完成招生调查摸底工作

6月11日—6月17日,各幼儿园公布招生通告、招生计划

6月19日—20日,各幼儿园统一招生报名,填写《2023年镇江市京口区适龄幼儿情况登记表》

7月中旬各园完成招生工作

四、申请材料

京口区户籍适龄儿童: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房产证(或相关租房证明)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、有效预防接种证等证件及复印件,向所在地幼儿园提出申请

流动人口子女: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身份证、就业证明、户口簿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、有效预防接种证、居住有效证明(产权证或租赁证及居住证)等证件及复印件,向所在地幼儿园提出申请

五、咨询电话

京口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:0511—89980852

新东方镇江微信:镇江新东方 (微信号:zjxdf05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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